能否向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永嘉律师
2025-04-17
1.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虽不具法人资格,但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能和劳动者签合同。和其发生劳动争议,可将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仲裁。
2.分公司无执照或登记证书,受总公司委托签合同,出现劳动争议,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当事人。
总之,不管分公司有无执照等,都能通过恰当方式仲裁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可以向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无论分公司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都能通过合适方式就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当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时,可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但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当事人。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与分公司有劳动纠纷时,总能找到合适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您在劳动过程中与分公司产生了争议,不知如何处理,可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可向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分公司虽非法人,但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能与劳动者签合同,产生劳动争议时可将其列为被申请人。
2.若分公司未取得执照或证书,在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签合同的情况下,产生争议时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共同当事人。
3.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先确定分公司有无执照或证书。有则直接将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无且受总公司委托签合同,就把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共同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拥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此时若和分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能把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2)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若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共同当事人。
提醒:
劳动争议情况复杂,不同分公司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劳动者与分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可直接将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这是因为此类分公司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能独立参与劳动相关事务。
(二)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但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产生劳动争议时,要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共同当事人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此条虽未直接针对分公司,但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的确定原则,与分公司劳动争议当事人确定的逻辑相符。
2.分公司无执照或登记证书,受总公司委托签合同,出现劳动争议,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当事人。
总之,不管分公司有无执照等,都能通过恰当方式仲裁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可以向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无论分公司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都能通过合适方式就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当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时,可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但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当事人。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与分公司有劳动纠纷时,总能找到合适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您在劳动过程中与分公司产生了争议,不知如何处理,可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可向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分公司虽非法人,但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能与劳动者签合同,产生劳动争议时可将其列为被申请人。
2.若分公司未取得执照或证书,在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签合同的情况下,产生争议时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共同当事人。
3.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先确定分公司有无执照或证书。有则直接将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无且受总公司委托签合同,就把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共同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拥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此时若和分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能把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2)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若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共同当事人。
提醒:
劳动争议情况复杂,不同分公司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劳动者与分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可直接将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这是因为此类分公司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能独立参与劳动相关事务。
(二)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但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产生劳动争议时,要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共同当事人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此条虽未直接针对分公司,但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的确定原则,与分公司劳动争议当事人确定的逻辑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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